本着方便业主、明码标价、自愿的原则,建议北京燃气具改造单位为业主提供通风后的炉具改造服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器具,不在改造范围内,建议更换燃气器具。
1. 使用寿命达到8年且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(GB17,905-2008)。
2. 已被国家正式淘汰的,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,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。
3. 玻璃、大理石板材,进口燃气具。(业主可联系购买方进行改造)
4. 目前炉子使用情况不好,改造后质量无法保证。
5. 5.没有产品或找不到配件,无法改造。
6. 由于其他原因,确实无法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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